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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近3万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增加209元

 

CCTV.com  2010年02月05日 11:21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西藏日报  

西藏再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近3万名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增加209元

  日前,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和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改善民生,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0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要求,结合西藏实际,从今年1月1日起,我区再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增加209元。

  资料图片:图为泽当居委会群众文化活动中心里,奼固、斯朗群珍、仓觉等老人在一起享受快乐的晚年。王绪彬 李文健 摄(图片来源:《西藏日报》)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姚瑞峰介绍,2010年调整基本养老金的范围为2009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其中包括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的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工人,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军队复员干部、随军家属,灵活就业等参保人员,共约3万名企业退休人员。

  按照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金,采取普遍调整和特殊调整相结合的办法,并根据我区二、三、四类地区类别的划分,对艰苦边远地区的企业退休人员,适当提高调整水平,力争让艰苦地区的退休人员得到最多的实惠。

  普遍调整办法为,每人每月按累计缴费年限(含按原实际工作年限经确认的视同级缴费年限),每满1年二类区调整3元、三类区调整3.5元、四类区调整4元,不足一年按1年计算。在此基础上,再采取特殊调整办法:新中国成立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再增加200元,并作为计发1至2个月生活补贴的基数;1994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20元;1995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10元;2007年、2008年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2009年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

  在享受普遍调整和特殊调整的基础上,1949年10月1日至1959年3月28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调整增加50元;其中建国后参加工作的原十八军(含西北、新疆先遣支队)老战士、参加抗美援朝的退休人员再增加20元;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

  按上述标准相应调整后,建国后参加工作的原十八军老战士(含西北、新疆先遣支队)、参加抗美援朝的人员月基本养老金不足3000元的,补足到3000元;其他退休人员月基本养老保险金不足1400元的,补足到1400元;企业退职人员月基本养老金不足1200元的,补足到1200元。

  据了解,此次调整是自2005年以来我国连续6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西藏结合自身实际,调整时向退休早、年龄大、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原十八军和参加抗美援朝的退休人员以及艰苦边远地区的企业退休人员倾斜。

 

责编:张曦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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